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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,记者获悉,西安市防汛指挥部城市办公室会商研判后印发《西安市城市防洪排涝预警及应急响应措施单》(以下简称“措施单”)并发布蓝色预警,启动IV级应急响应,提请相关单位按“措施单”做好防范应对。
按照“措施单”启动城市防洪排涝IV级应急响应后,市住建局要及时报送防洪排涝事件信息;加强管辖范围内深基坑的巡查值守,加强职责范围内运行的 PPP 项目巡查;落实所管行业排水防涝工作。(记者 王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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